(网经社讯)10月11日,网经社(100EC.CN)近日获悉,中通快运因特许经营违法被杭州市监局处罚。据了解,中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5月6日成立,与福建源盛物流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签订《中通快运特许经营(加盟)合同》。授权福建源盛物流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南屿镇、尚干镇、祥谦镇、青口镇、南通镇(区域或四至)地域范围内(并附属GIS地图)经营“ZTO中通快运”品牌业务,合同期限为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。2019年6月18日按照合同约定当事人授权福建源盛物流有限公司使用“ZTO”“中通”“中通快运”商标并保证商标的合法性。
根据杭州市商务局2021年4月28日转办函中查明的事实,证实了当事人在2019年6月18日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。当事人于2021年6月2日完成备案并公告。依据双方笔录叙述及当事人未提供信息披露回执,所以当事人未按规定向福建源盛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相关信息披露。违反商务管理规定,对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4000元,对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8000元,上述罚款金额总计32000元。